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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8, 2024 03:53 PM
Last edited time
Sep 18, 2024 06: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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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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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源许可
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而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 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60多种(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 )。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 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
基本概念
1.Contributors 和 Recipients
Contributors(贡献者) ——指的是对某个开源软件或项目提供了代码(包括最初的或者修改过)的人或实体(退队、公司、组织等)。
按照贡献的先后可分为"创始人"(an initial Contributor)和"参与者"(subsequent Contributors)。
Recipients(获取者) ——指的是开源软件或项目的使用者。
显然,subsequent Contributors也属于Recipients之列。
2.Source Code 和 Object Code
Source Code ——指的是由各种语言写成的源代码 。
Object Code ——指的是Source Code经过编译后,生成的类似“类库”一样的,提供了各种接口供他人使用的目标代码 (就如,DLL、JAR等)。
3.Derivative Module 和 Separate Module
Derivative Module(衍生模块) ——指的是,依托或包含“最初的”或者“从别人处获取的”开源代码而产生的代码,是对“源代码模块”的增强、改善和延续。
Separate Module(独立模块) ——指的是,参考或借助“源代码”开发出来的独立的,不包含、不依赖于原“源代码模块”的功能模块。
在OSI网站上被列为主流及被广泛使用的许可有:
- Apache License, 2.0 (Apache-2.0)
- BSD 3-Clause "New" or "Revised" license (BSD-3-Clause)
- BSD 3-Clause "Simplified" or "FreeBSD" license (BSD-2-Clause)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 GNU Library or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
- MIT license (MIT)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MPL-1.1
- 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 (CDDL-1.0)
- Eclipse Public License (EPL-1.0)
注:原Common Public License 1.0已被Eclipse Public License (EPL-1.0)替代。
Apache License, 2.0 (Apache-2.0 )
Apache Lience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以其他协议形式),允许闭源商业发布和销售。
Apache Lience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
使用Apache Licence协议,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ence;
-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或衍生的代码)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了Notice文件,则需要在Notice文件中带有Apache Li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ence构成更改。
- Apache Licence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BSD开源协议(Berker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BSD 3-Clause , BSD 2-Clause )
目前分为BSD 3-Clause和BSD 2-Clause。顾名思义,3-Clause包含3个条款,2-Clause只有两个。
BSD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以其他协议形式),允许闭源商业发布和销售。
BSD鼓励代码共享的同时,要求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
使用BSD协议,需要遵守以下规则(2-Clause则不带第3条):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那个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的名字”或“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使用BSD协议的代码。
GPL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GPL具有“传染性”,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 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
GPL对商业发布的限制(引自Java视线论坛的Robbin):
“GPL是针对软件源代码的版权,而不是针对软件编译后二进制版本的版权.你有权免费获得软件的源代码,但是你没有权力免费获得软件的二进制发行版本.GP对软件发行版本唯一的限制就是:你的发行版本必须把完整的源代码一同提供.”
使用GPL协议,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 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 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 GPL 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 GPL 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 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 GPL 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 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 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 开发或维护遵循 GPL 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所以商业软件就不适合采用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
要点:商业软件不能使用GPL协议的代码。
LGPL ( GNU Library or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与GPL的强制性开源不同的是,LGPL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的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但不能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
MIT ( MIT license )
[MIT许可证之名源自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又称「X条款」(X License)或「X11条款」(X11 License)]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MIT协议的代码,甚至可以出售MIT协议的代码。
MPL ( 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
MPL协议允许免费重发布、免费修改,但要求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 。这种授权维护了商业软件的利益,它要求基于这种软件的修改无偿贡献版权给该软件。这样,围绕该软件的所有代码的版权都集中在发起开发人的手中。但MPL是允许修改,无偿使用得。MPL软件对链接没有要求。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MPL协议的代码,但修改后的代码版权归软件的发起者。
CDDL (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 )
CDDL(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通用开发与销售许可)开源协议,是MPL(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扩展协议,它允许公共版权使用,无专利费,并提供专利保护,可集成于商业软件中,允许自行发布许可。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CDDL协议的代码。
Common Public License 1.0 (CPL-1.0 )(已废弃)
CPL是IBM提出的开源协议,主要用于IBM或跟IBM相关的开源软件/项目中(例如,Eclipse、Open Laszlo等)。
EPL (Eclipse Public License 1.0 )
EPL允许Recipients任意使用、复制、分发、传播、展示、修改以及改后闭源的二次商业发布。
使用EPL协议,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 当一个Contributors将源码的整体或部分再次开源发布的时候,必须继续遵循EPL开源协议来发布,而不能改用其他协议发布.除非你得到了原“源码”Owner 的授权;2. EPL协议下,你可以将源码不做任何修改来商业发布.但如果你要发布修改后的源码,或者当你再发布的是Object Code的时候,你必须声明它的Source Code是可以获取的,而且要告知获取方法;3. 当你需要将EPL下的源码作为一部分跟其他私有的源码混和着成为一个Project发布的时候,你可以将整个Project/Product以私人的协议发布,但要声明哪一部分代码是EPL下的,而且声明那部分代码继续遵循EPL;4. 独立的模块(Separate Module),不需要开源。
要点: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EPL协议的代码,但要承担代码产生的侵权责任。
总结
常用的开源软件协议中,只有GPL许可证的开源软件是不能作为商业用途的,其他虽然有限制但是也是可以的。
所以如果你要为一个商业软件寻找一个开源的软件工具,那么最好不要使用GPL许可证下的软件。否则,在以后产品商业化的时候就会遇到麻烦。
案例一 开源产品方案可以商用吗?
开源产品是否可以商用取决于该开源产品的许可证类型。不同的开源许可证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开源许可证及其商用限制:
- MIT许可证:这是一个非常宽松的许可证。使用MIT许可证的开源产品可以自由地被复制、修改和分发,包括用于商业目的,只需保留原始许可证和版权声明即可。
- Apache许可证 2.0:类似于MIT许可证,Apache 2.0也允许自由使用、修改和分发,包括商业用途。不过,它还包括专利授权条款,这对涉及专利的项目可能更有意义。
-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要求任何基于GPL代码的修改或衍生作品也必须在相同的GPL许可证下发布,并且源代码必须公开。这意味着如果你将GPL许可的代码整合到你自己的产品中,整个产品都需要开源。如果你的项目是商业性质且不想开源,GPL可能不是理想的选择。
- LGPL(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LGPL相对于GPL来说更宽松。它允许在商业产品中使用LGPL许可的库,而不需要将整个产品开源。但如果你修改了LGPL许可的库本身,则这些修改必须开源。
- BSD许可证:类似于MIT许可证,BSD许可证也允许自由使用、修改和分发,包括商业用途,只需保留版权声明即可。
- Creative Commons(CC):用于非软件作品的许可证,某些版本允许商用,而其他版本可能禁止或限制商用用途。
在使用开源产品进行商业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许可证条款。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商业化方案涉及法律风险,建议咨询法律专家以确保合规。
案例二 一个开源电子产品,我是否可以制作售卖?
是否可以制作和售卖一个开源电子产品,取决于该电子产品的开源许可证以及你对其做出的任何修改或增值部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 许可证允许商用:如果该开源电子产品使用的是宽松的许可证(如MIT、Apache 2.0、BSD等),那么你通常可以自由地制造和销售该产品,只要遵守许可证要求,比如保留原始版权声明和许可证文本。你可以在设计、制造或改进这些电子产品的过程中加入你自己的品牌或做出改进,然后进行商业销售。
- GPL许可证:如果电子产品的设计或软件部分受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保护,你可以制造和销售该产品,但你必须公开分发这些产品所使用的GPL代码,并且你可能需要在你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的获取方式。这种情况下,GPL的要求是,你制作的任何修改也必须在相同的GPL许可证下发布。
- 硬件专用许可证(如CERN OHL):对于一些专门为开源硬件设计的许可证(如CERN开放硬件许可证,CERN OHL),可以允许你制造和销售这些硬件产品,但你可能需要公开设计文件和说明,以便其他人也可以复制和修改这些硬件。
- 遵守品牌使用规定:即使开源许可证允许商用,你也需要注意开源项目的品牌使用规定。有些项目可能有商标或品牌名称,你不能在未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商标进行营销或销售。
- 专利和法律合规:即使许可证允许你制造和销售该电子产品,你仍需要确保没有侵犯任何专利或其他法律问题。例如,产品中使用的某些技术可能受专利保护,这就可能会影响到你是否能合法地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总结: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许可证明确允许商用,你可以制作和售卖开源电子产品。但是,为了避免法律风险,最好先检查开源许可证条款,并可能咨询法律专家。如果你对产品做了独特的改进或添加了自己的技术,可以为这些新元素申请专利或版权,以进一步保护你的商业利益。
GLWT(Good Luck With That,祝你好运)公共许可证(‣ 2024-09-18 14:17 补充)
可能用例
- 你写了一些代码,但并不感到自豪,但想发布它。
- 你想让你的代码在野外自由,不想为此负责。
- “不管做了什么都已经做了”,你没有时间/意图去进一步修复、修改或改进你的代码。
- 在黑客/代码竞赛中构建了一个很棒的项目?想要许可吗?这是给你的许可证。
- 您的学院/大学课程/实验室工作和此许可证是天作之合。
版权所有© 每个人,除了作者
任何人都被允许复制、分发、修改、合并、销售、出版、再授权或
任何其它操作,但风险自负。
作者对这个项目中的代码一无所知。
代码处于可用或不可用状态,没有第三种情况。
0 :在不导致作者被指责或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你可以做任何你想
要做的事情。
无论是在合同行为、侵权行为或其它因使用本软件产生的情形,作
者不对任何索赔、损害承担责任。
祖宗保佑。